雲嶺扶輪社社細則(內部公約)與模範章程比較
本站將國際扶輪共通制度、可由各社自行制定的社細則,以及雲嶺扶輪社內部實務分開標示。比較依據為 2025 年《程序手冊》以及本社所提供的五頁內部公約,並非認定每項不同之處都違規。
比較的依據
- 模範扶輪社章程:各扶輪社採用的共同章程,2025 年版共 19 章(下稱「模範章程」)。
- 建議的扶輪社細則:供各社客製化的 11 章範本;除章程或上位規範指定內容之外,建議條款本身不等於各社已正式採用的規定(下稱「建議細則」)。
- 雲嶺內部公約:就是本社社細則,原始文件名稱為《內部公約》;仍需核對歷次修訂程序及生效日期(下稱「本社公約」)。
逐項對照
| 議題 | 國際扶輪與建議細則 | 雲嶺內部公約 | 評估與建議 |
|---|---|---|---|
| 文件性質 | 模範章程第 18–19 章:各社應採用合規細則;章程與細則有正式修訂程序。 | 本社確認《內部公約》就是本社社細則,僅文件名稱不同。 | 文件身分已確認,不等於上位模範章程;各次修訂程序及生效紀錄仍可查核。 |
| 例會頻率 | 模範章程第 7 章允許合規調整,至少每月集會兩次。 | 每月第 2、4 週星期四 18:30。 | 大致相容:頻率符合最低兩次方向;需與本社最新行事曆核對。 |
| 年會與幹部改選 | 模範章程第 7、11 章:年會在 12/31 前,幹部選任有規定。建議細則第 3、5 章提供選任安排。 | 未完整記載正式年度選舉與幹部產生程序。 | 文件缺漏:應另提供正式細則的選舉及繼任程序;不能自行猜測。 |
| 理事會組成及職務 | 模範章程第 11 章至少包括社長、甫卸任社長、社長當選人、秘書、財務等。 | 提及理事會,但未完整列出組成、任期與表決。 | 文件缺漏:補上或連至正式理事會制度。 |
| 社員入社 | 建議細則第 10 章以社員推薦、理事會審核、邀請加入為示範。 | 拜訪、申請、初審、兩次見習、再審、繳費。 | 屬本社特色:兩次見習可以作為既有流程,但前後兩次理事會決議須講清楚。 |
| 職業分類/轉社 | 模範章程第 9 章鼓勵多元組成,沒有在此章訂出全面性的「同職業不能重複入社」條文。 | 記載「轉社社友不受職業重複之規定」。 | 建議修訂:查明本社是否仍有原本職業重複上限;避免呈現過時或模糊限制。 |
| 退社程序 | 模範章程第 13 章第 9 條:書面提出,繳清應繳費用後理事會應准退社。 | 希望提前一個月告知、30 天考慮及慰留;社費中途退出不退還。 | 優先釐清:30 天應標明屬善意建議,不作為無條件退社障礙;退費、欠費結算另訂清楚。 |
| 長期請假 | 模範章程第 10 章第 5 條:理事會可依充分理由准免出席,原則不超過 12 個月,特定情況可延長;第 7 條容許依社細則例外。 | 文字同時有「不可跨 7/1」及「12 個月/可延長」。 | 優先釐清:建議跨年度重新審查,而非直接否定核准中的特殊請假。須依正式程序決定。 |
| 出席、補出席 | 模範章程第 10、13 章載出席、補出席與社籍維持;第 10、13 章部分規定容許各社依社細則設定例外。 | 主要規定請假、缺席後訪問、地區年會作為例會形式;沒有完整紀錄規則。 | 建議補強:把線上參與、服務活動、補出席與免出席寫成清楚流程。 |
| 社費金額及費用 | 模範章程第 12 章要求按社細則繳納社費;建議細則第 6 章示範金額和付款方式。 | 社費半年繳或一年繳,但沒有列明年度金額及公告方法。 | 建議補強:明訂社費或細則授權的調整方式;理事會只有在細則明確授權時,才能按授權調整全體社員費用,否則應依修訂細則程序處理。 |
| 財務透明/稽核 | 模範章程第 7 章涵蓋年會、半年財務報告;建議細則第 9 章提供預算、分帳、支付授權、年度查核示範。 | 紅箱用途、友社活動補助及爐邊會補助有規範,但未見完整財務管理制度。 | 重要缺漏:應另建立或連至預算、核銷、帳戶、年度決算與稽核規定。 |
| 本社細則修訂程序 | 建議細則第 11 章提供通知、社員會議及表決門檻範本;須以本社適用的正式程序及上位章程為準。 | 原文寫內規修改可提報理事會。 | 需要釐清:「提報」不等於理事會可單獨修訂社細則;涉及社員共同權利義務,須遵守適用的社員表決程序。 |
| 親屬及來賓收費 | 國際扶輪章程並未統一規定本社配偶餐費、慶典餐費。 | 寶眷一般例會 NT$500、對外 NT$600;重大節慶免收;另稱一般受邀來賓餐費由社負擔。 | 本社自治事項,但文字需統一:區分寶眷/受邀來賓及特殊活動規則。 |
| 禮金、應酬補助 | 主要屬社務自治與財務管理。 | 本社婚喪喜慶、母社、友社及社長紅箱補助規則具體。 | 本社特色:可公開;但 10 人/6,000 元、母社全額補助及社長自費條款間要寫清楚例外與優先順序。 |
| 紅箱使用 | 以本社實際規章、指定捐款目的及會計制度為準。 | 隨喜;未指定用途納入社務,有指定用途則專款專用。 | 可保留:建議另外說明收據、帳務及公開彙總方式。 |
| 重大例會禮儀 | 扶輪章程不統一規定每社的例會唱歌、服裝和座位細節。 | 具有明確例會程序及主席桌安排。 | 本社文化:適合以「例會禮儀」獨立呈現,而不是與上位章程混同。 |
| 公開活動攝影 | 扶輪章程無法代替個資、肖像、兒少保護及活動告知義務。 | 鼓勵例會拍照並上傳社群。 | 建議補充:建立影像使用告知與撤回/不公開需求處理方式。 |
哪些是合理的本社特色?
社員見習制度、婚喪喜慶慰問、友社註冊費補助、爐邊會 NT$2,000 補助、紅箱捐款文化、例會儀式、寶眷重大節慶免收費等,均可以保留為本社的社務特色;不需要因模範章程沒有逐字記載就刪掉。
哪些需要優先確認?
- 社細則修訂沿革:本社已確認《內部公約》即社細則,接著應核對各次修訂由誰、以何種程序通過及生效。
- 退社與請假權益:30 天考慮期、不可跨年度及不退社費的適用方法應明確。
- 章程修訂權限:若牽涉社員權利義務,不能僅以「理事會得修改內規」概括處理。
- 友社補助與紅箱範圍:已明列金額,但不足以處理多人、超額、寶眷、社長與秘書同時出席的情境。
- 選舉與財務制度缺漏:需補齊正式制度或連結已存在的獨立文件。
來源與效力聲明
以上是截至 2026-10-09 依可取得文件進行的比較。上位規範採 2025 年程序手冊;網站無權自行修改國際扶輪或本社已生效章程。若有爭議,以正式決議與英文官方文件為準。
